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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生(定向东营)竞岗选聘专项考试公告【110人】

作者:yuejinpeng 时间:2023-03-31
导读:根据《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1号)和《东营市教育局中共东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东营市财政局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生(定向东营)就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确定,组织2023年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1号)和《东营市教育局中共东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东营市财政局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生(定向东营)就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确定,组织2023年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生(定向东营)竞岗选聘专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岗选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四)按照《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接受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2019年与东营市教育局签订《山东省师范生公费(免费)教育协议书》,2023年毕业的大学本科生及2020年、2021年与东营市教育局签订《山东省师范生公费补充协议登记表》,2023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五)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二、报名及准考证领取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31日上午8:00至4月4日下午18:00。

报名通过发送相关材料到指定邮箱的形式进行。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考试公告,如实填写《2023年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生(定向东营)竞岗选聘专项考试报名登记表》(word版和签字后扫描PDF版)、《2023年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生(定向东营)竞岗选聘诚信承诺书》(签字后扫描PDF版),同时将相关个人信息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0K)打包后一并发送至邮箱renshike@dy.shandong.cn(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专业)。应聘人员在竞岗选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逾期未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竞岗选聘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2.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年4月7日8:30-17:00,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和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到市教育局一楼报告厅办理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选聘

1.考试方式为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4月8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3.根据县区岗位需求,按照招聘岗位,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愿选择就业单位。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者,加试答辩环节,答辩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就业单位。每名选岗人员只有一次选择机会,在选择之前或选择之后放弃的,均视为违约,按《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生签署的协议书中规定的违约情形处理。

选择就业单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生选择单位之后,进入考察、体检阶段(考察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工作由各县区组织实施。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并将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学业成绩纳入考察内容。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身体条件的残疾人,不得以身体残疾为理由拒绝聘用。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由体检组织部门统筹安排。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且视为违约。体检费用由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生负担,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生为城市低保人员或农村特困大学生的,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有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的,不再递补选岗。

五、公示聘用

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生经考察、体检均合格,各县区教育部门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在东营市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1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照违约处理。

六、其他

1.符合入职条件的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生同所选单位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就业协议。

2.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3.本次竞岗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有关招聘事项将通过东营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东营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46-8337171。

附件:1.2023年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生(定向东营)竞岗选聘专项考试岗位设置表.xls

2.2023年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生(定向东营)报名登记表.doc

3.2023年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生(定向东营)竞岗选聘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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