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滨州阳信县招聘幼儿教师简章【150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阳信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计划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150人(见附件1:《2023年阳信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四)有户籍要求的岗位,其户籍须在2023年5月29日以前取得。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非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时,其毕业证、学位证须在2023年5月29日前取得。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定向招聘岗位条件:阳信籍退役军人。
面向阳信籍退役军人定向招聘岗位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均由阳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并进行资格审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因犯罪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逃避服兵役人员;
5.阳信县内机关事业单位事业编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网站:阳信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gxin.gov.cn/);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2023年5月31日18:00;
查询时间:2023年5月29日11:00—2023年6月1日12:00。
2.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填报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的报考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且对报名审核结果造成影响的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段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和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个人报名信息都不能更改。
报考岗位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所列专业必须与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中“招聘专业”一栏中所列出的专业一致。如果毕业证所列专业不止一个或有括号注明,则不论括号内外,只要其中有一个专业与《岗位表》所列专业一致就允许报考。
报名人员在招聘期间的表现情况,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环节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5月29日11:00—2023年6月1日12:00;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电子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报名结束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因本人未在报名结束前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报名时间截止和初审通过后,考生报名信息只能查看,不能更改。
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11:00—2023年6月1日17:30。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下载并打印附件2:《2023年阳信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信息表》,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特困家庭毕业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可免除笔试报名费。由本人于2023年5月31日17:30前将有关证明材料以PDF或照片格式发送到邮箱yxrsk007@163.com进行审核确认。证明材料包括:《报名信息表》;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或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市低保家庭报考人员须提交家庭所在地县级(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或2023年领取低保金的银行记录。
(四)岗位调整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被取消招聘计划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简章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逾期不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四、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阳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gxin.gov.cn/)发布的公告。
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内容为专科学前教育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与考试人数1:3的比例分岗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即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为保证招聘人员质量,笔试设立最低合格分数线: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同试卷类别所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平均成绩的60%,否则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五、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岗位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2023年阳信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信息表》(附件2)。
(二)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以上证件原件、复印件均须提交),同时提交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及以后毕业生)1份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及以前毕业生提供)1份。报考学历为非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需同时提交报考此学历时符合报名条件的前置学历证书。
以师范类专科学历应聘的,须提供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开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
(三)事业编在编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在编人员应聘时须提交当地县级或以上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样式见附件3)。
(四)尚未领取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报名依据学历、专业证明材料原件。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五)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先参加公开招聘考试。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考生须在办理入职手续前提供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名单将在阳信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六、面试
(一)面试方式:面试采用“试讲+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试讲及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最后按试讲成绩占70%、技能测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试讲及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二)面试费用及时间地点:面试考务费70元。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试讲教材:将在面试前一周在阳信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gxin.gov.cn/)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四)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并在阳信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gxin.gov.cn/)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面试设立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出现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确定的,则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考察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同分者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总成绩排序最终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七、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根据岗位条件要求,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的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问题未查清,处理不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其在报考期间的表现,也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八、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的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逾期不申请复检者,则视为认同不合格结论,不再受理复检申请。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且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未经同意,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九、公示聘用
根据招聘岗位数的多少,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岗位依次从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阳信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因弄虚作假或舞弊被举报查实并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为保持事业单位队伍的相对稳定,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文件规定,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
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纳入规定的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并实行实名制管理,管理办法依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和阳信县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阳信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gxin.gov.cn/)及时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后果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的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阳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543-8153112
阳信县教育和体育局:0543-8223907
监督电话:阳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543-8260597
中共阳信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信县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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