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青岛胶州市公办学校选聘紧缺优秀教师公告
为吸引集聚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来胶任教从教,办好人民满意的一流教育,根据有关规定,胶州市面向2023届毕业生公开选聘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我市公办初中学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2023届普通高等院校优秀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二)选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2日以后出生);
6.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7.具有选聘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所学专业与选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具有相应学位。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高校就读期间受过处分、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非2023届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选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选聘公办中学教师6名,选聘学科包括:语文、英语和道德与法治。具体岗位设置详见《2023年青岛胶州市公办学校选聘紧缺优秀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选聘工作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以现场报名为准。应聘人员需在11月8日至11月10日,将《选聘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qdjzjtj@163.com进行网上预报名。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3年青岛胶州市公办学校选聘紧缺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2)。
2.二代身份证。
3.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符合选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和与学历(学位)证书记载一致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
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个人奖项等证书。
6.2023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个人奖项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初试结束后,对最终通过初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通过胶州政务网(http://www.jiaozhou.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予以公告。
四、初试
初试以答辩、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应用等要素。初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分数线以上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五、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面试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进入选岗范围。
六、选岗及签订《三方协议》
对面试通过人员,分面试岗位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放弃选岗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者以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
考生选岗后现场签订《三方协议》,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三方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签订《三方协议》后原则上不得违约,仍然放弃岗位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七、考察及体检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签订《三方协议》的人员均纳入考察、体检范围,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体检方式另行通知。
八、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按有关政策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聘用人员需在胶州市教育体育系统服务不低于5年,签订服务协议。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管理。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九、纪律
本次选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选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有关说明
本次选聘工作相关信息均在胶州政务网(http://www.jiaozhou.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公布,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532-58566008、15954086007(现场)
监督电话: 0532-8223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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