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青岛西海岸新区第三批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幼儿教师简章【340人】
根据学前教育发展需要和招聘有关规定,2023年青岛西海岸新区面向社会第三批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幼儿教师335人、隐珠辖区内幼儿园非事业编骨干教师5人,委托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非事业编幼儿教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幼儿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相貌端正,身心健康;
4.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取得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1987年8月5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8月5日以后出生);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隐珠辖区内非事业编骨干教师
1.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40周岁以下(年龄1982年8月5日以后出生);
3.学前教育专业;
4.有较先进的幼儿园管理理念和成熟的办园经验,取得较好的办学效果;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行政管理能力、领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以及教学指导和教科研能力;
5.近五学年度个人考核曾获得过“优秀”等次;
6.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7.具有3年及以上幼儿园管理经验或负责园级安全、保教管理工作的经验;
8.曾经获区级及以上公开课或优质课,或基本功比赛二等奖及以上或一师一优课及以上,或在镇、街道及以上进行过经验交流等。
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办或公办性质幼儿园已聘用的幼儿教师不得报考。已报考2023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幼儿教师并体检合格人员不得报考。曾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主管部门或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考察时不能提供同意应聘证明或同意解约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方式
(一)非事业编幼儿教师
1.幼儿教师岗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线上报名链接:http://url.jiuyejie.cn/renli.php,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者360极速浏览器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审核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进行线上缴费确认,本次考务费按每人70元收取,缴费时间2023年8月5日9:00—8月8日16:00。逾期未办理线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在8月8日16:00前登录线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电子版,逾期不再开放打印端口。报名期间,将通过报名系统发布各岗位通过审核人员数量。发布时间为审核期上午11:00、下午16:00分别公布两次。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其他时间报名的不予受理。
(二)隐珠辖区内非事业编骨干教师
1.隐珠辖区内幼儿园骨干教师采用扫码方式报名。请扫描下方“小程序二维码”(附件2)后,在“上传证件”栏内,逐一上传相关证件;
2.纸质版材料,请于面试当天提交:
(1)《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两份,《诚信承诺书》(附件4),附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2)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有学位证者需同时携带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3)留学归国人员提交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幼儿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现场收取面试考试费70元。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其他时间报名的不予受理。
三、报名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3年8月5日9:00—8月7日16:00;
审核时间:2023年8月5日9:00—8月8日16:00;
幼儿教师缴费(登录系统):2023年8月5日9:00—8月8日16:00;
骨干教师缴费:面试现场收取。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非美颜),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
2.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3.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个人简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4.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审核期间无法更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资格一经线上审核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6.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线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四、审核
在线上审核期间,按照本招聘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核,确定线上审核结果。线上审核通过人员进入资格审查范围。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
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线上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信息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对经审核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填报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审核。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招聘考试方案、考试结果公示等所有后续公告均在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hdqhr.com/)公布。
(一)初试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一定规模无法一天完成面试的,需进行初试,按初试成绩根据面试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选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规定比例的,免于初试,直接进行面试。初试形式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幼儿教师岗位面试采用“模拟讲课+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技能等方面,模拟讲课使用现行教材。
隐珠辖区内幼儿园非编骨干教师岗位面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
六、成绩核算
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幼儿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模拟讲课+技能测试”,按模拟讲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占50%、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
隐珠辖区内幼儿园非编骨干教师岗位面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答辩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模拟讲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答辩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将于整场面试结束后在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hdqhr.com)公布。
七、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模拟讲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和答辩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幼儿教师岗位依次按照模拟讲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模拟讲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进行初试的岗位按初试成绩,未进行初试的岗位则加试复试);隐珠辖区内幼儿园非编骨干教师进行初试的岗位按初试成绩,未进行初试的岗位则加试复试。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方案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对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二)待遇
1.实行幼儿园合同聘用制,试用期为2个月,期满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2.工资待遇按照劳动合同制幼儿教师的标准,由招聘单位发放,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九、纪律
本次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相关公告均在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hdqhr.com/),请应聘人员及时收藏并关注。
(二)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所学专业以合格学历证书为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需写明教师资格证书的学段。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因个人提交报考信息不准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0532-80981910;15265420967;15376766772;13070833318
监督电话:0532-88192020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拨打以上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532-80981910;15265420967;15376766772;13070833318
监督电话:0532-88192020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拨打以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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